酒駕逆向撞飛騎士逃逸 男子賠償和解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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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男酒駕肇事造成騎士受傷卻逃逸,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處范男有期徒刑6個月。(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一名范姓男子深夜在串燒店喝酒後,仍無視安全開車上路,甚至在右轉時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猛烈撞擊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與另一輛轎車,導致騎士嚴重骨折昏迷。不料范男肇事後非但沒下車救人,反而猛踩油門逃離現場,隨後又在不遠處撞上路邊停放的車輛。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處范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2025年11月22日凌晨。范男前一晚在湖口鄉某串燒店飲用啤酒後,於凌晨2點許開車行經竹北市莊敬北路右轉十興路時,竟失控逆向衝入對向車道,直接撞飛停等紅燈的何姓騎士,隨後再波及後方的范姓男子轎車。何姓騎士遭重創倒地,受有腳踝骨折、頭部挫傷及意識喪失等傷勢。
然而,范男肇事後完全未留在現場處理或協助叫救護車,反而加速逃逸,直到2分鐘後又在環北路與泰和路口撞上停在路邊的轎車才停下。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對范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竟高達每公升0.62毫克,當場依法移送法辦。(酒駕公共危險部分由檢方另行起訴)
法官審理時指出,范男肇事致人受傷卻逕自離去,行為相當不可取。不過考量他從偵訊到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且已與何姓騎士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取得對方撤回過失傷害告訴,展現悔意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量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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