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騎機車撞汽車全身多處擦傷 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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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警分局將張男依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民眾提供)
51歲張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行經台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與同向行駛駕駛轎車的黃姓女子發生碰撞,張男機車倒地,手機多處挫傷,員警到場實施酒精檢測,張男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昨晚7時27分,豐原警分局接獲報案指稱,豐原區三豐路一段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警前往處理,經警方初步調查,張姓男子(51歲)騎機車,沿葫蘆墩一街左轉三豐路往豐原大道方向行駛,與同向行駛的黃姓女子(25歲)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致張男手腳多處挫傷。
員警到場實施酒精檢測,張男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案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頂街派出所副所長劉洸華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更須面臨相關行政裁罰及刑事責任,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務必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才能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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