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請吃選舉飯賄選 謝典霖與父母謝新隆、鄭汝芬3人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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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典霖(左)及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3人均被檢方聲押。(資料照)
彰化地檢署昨天(16日)指揮調查局人員,偵辦彰化縣議會於6月23日舉辦餐會的疑似「請吃選舉飯」案件,搜索9處並查扣證物。檢方認定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國民黨籍),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前國民黨立委)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裁定中。
檢方總共傳喚20人,除謝典霖母子3人外,還有服務處幹部劉男及議會幹部黃男,共計5人聲押,至於國民黨籍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以及黃姓、陳姓等7人政治人物,分別以3萬至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此案源於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23日舉辦一場餐宴,被人質疑是國民黨籍議長謝典霖啟動「請客吃飯」選舉模式,替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布局輔選,彰化地檢署昨天傳喚謝典霖及其父親謝新隆,以及陳貞妃與議會公務員約20人到案說明,這場餐宴席開十多桌,受邀出席者大都是溪湖地區政界人物,但當時尚未辦理領表登記,選舉登記本月4日截止後,出席的多人已具備參選人身份,檢方遂展開偵辦。
地方傳聞此餐會是謝典霖為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也是其表姑陳貞妃助選,有溪湖地方里長、民代、農會幹部等人出席。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1日質疑,「十幾桌吃吃喝喝,花的是謝典霖的錢,還是議長的特支費?」,不過,當時謝典霖本人與服務處都宣稱,這是單純的地方人士參訪交流,餐敘費用由服務處支應;縣議會則強調,餐會未動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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