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串聯環、監大執法 4小時開罰40輛非法改裝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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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警二分局結合環、監單位取締非法改裝車,三十日晚間執法四小時共開罰四十輛改裝機車。(警方提供)
愛改裝車族當心了!台南市警局二分局於昨(30)日晚間結合交警大隊、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中西區府前路建興國中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大執法,針對不當改裝、改造的車輛,在4小時執法期間共查獲40輛非法改裝機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開罰;今年迄今二分局已對非法改裝車開罰194件。
聯合稽查人員針對改裝排氣管及各式不當改裝燈光影響行車視線等違規車輛強力稽查,4個小時期間共攔查行經該地、疑有違規車輛 65 輛,舉發非法改裝的機車 40 件。
其中違反道交條例第16條有 5 件(排氣管擅自改裝、加裝燈光、消音喇叭等,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違反道交條例第18條共 31 件(頭燈改裝未依規定申請登記變更,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檢驗);違反道交條例第20條 1 件、第42條共 3 件。當場對 1 輛改裝機車做噪音檢測,噪音無超標情事。
南市警二分局表示,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用路人安全。2025年1月起,若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須赴監理機關變更登記,且應使用環境部管制認證的排氣管,若用非原廠排氣管,可依道交條例處罰900~1800元罰鍰;如噪音值超標,環保局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加重處1800~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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