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遇魔王關卡!阿北「果斷放棄」開溜 漏這一步慘了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江翁路邊停車未果,撞倒前方機車後逕自離去。(民眾提供)
路邊停車向來是許多駕駛的魔王關卡,台中市一名76歲老翁近日在南區路邊停車時,因角度抓不好連續嘗試,最後仍不慎撞倒前方機車,他雖立即下車扶起,並果斷放棄停車直接離去,卻忘了留在現場報警處理,結果隨即被揪出,反遭警方依肇逃舉發。
29歲顏姓女子前天將機車停在南區仁德街路邊停車格內,前往附近辦事,不料半小時後返回,原本停得好好的機車居然整輛「大位移」,右側車身及後照鏡滿是刺眼刮痕,連掛在車上的安全帽也重摔受損,由於現場毫無聯絡資訊,顏女只能無奈報警求助。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江世仁獲報後迅速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當時一輛銀色轎車試圖駛入機車旁空位,只見車輛來回多次調整角度,卻始終抓不準距離,就在硬擠過程中,車身撞倒顏女機車倒地,駕駛發現卡關後,索性「果斷放棄」駛離現場另覓車位。
警方循線比對,不到1小時便鎖定肇事車輛,通知76歲江姓老翁到案說明,江翁坦言當時確實停不進去,撞倒機車後以為無大礙便直接離開,對未依規定處置所衍生的法律責任,相當懊悔,顏女則對警方迅速查明事故經過,表示感謝。
警方提醒,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切勿因車損不知如何處理、認為損害不嚴重等理由擅自離開。
KioskNews shows a cleaned-up reading view extracted from the publisher’s page — the original always lives on their site, not 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