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鬼假怪跳進超商嚇人、打人 「北斗怪客」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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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跑到北斗這間超商騷擾店員,被判拘役70天。(記者顏宏駿攝)
彰化縣北斗鎮市區一間超商,去年8月間深夜12點37分,店員遇到一名「假鬼假怪」的陳男,他先以怪異舞姿靠近2名店員,逼使2店員進入倉庫躲避。後來2人聯手抵抗,又被對方拉扯至倉庫外,其中一人因此受傷。該案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傷害罪、強制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拘役70日,可上訴。
2名店員以為遇到「電影中的瘋狂怪客」,陳男除了做上述的古怪舞蹈外,還從貨架抓餅乾扔向店員,又以口渴為由,要求兩人請他喝一瓶養樂多。店員不從就揮拳,喝令對方下跪,並強迫兩人坐下。店員趁機報警,警方到場以現行犯逮捕,並調閱店內監視器還原經過,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男辯稱,會有上述動作,乃因長期找不到工作,想到超商發洩情緒。彰化地院審酌,陳男不思理性處理自身問題,做出傷害他人的犯行,實有不該,並考量他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迄未與兩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失,兼衡他自述大學畢業、無業、家境小康等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衡酌他的犯行及責任等犯罪情節,依傷害罪、強制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拘役7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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