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4廠商開假發票!基隆女約僱爽買iPad 吐出犯罪所得換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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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前吳姓女約僱員,勾結李姓、曾姓等4家印刷行、企業社負責人、女會計,以開立不實發票等方式,詐領市府公帑台幣43萬餘元,甚至拿公款購買個人使用的縫紉機、筆記型電腦及iPad等私人用品,被依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2年徒刑。(資料照)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前吳姓女約僱員,被控勾結李姓、曾姓等4家印刷行、企業社負責人、女會計,以開立不實發票等方式,累計6年詐領市府公帑共台幣43萬餘元,甚至拿公款購買個人使用的縫紉機、筆記型電腦及iPad等私人用品。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考量吳女等5人,均坦承犯行,已繳回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吳女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李女等4人各判處7月至10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3年。
判決指出,吳女自2016年至2021年間在基隆市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任職,負責經費規劃與報銷業務。吳女明知辦理經費核銷須有實質採購,勾結李姓印刷文具行負責人、曾姓資訊公司負責人、與某企業社江姓會計與某文具批發公司吳姓會計。
由李女等4人提供未實際出貨、品項不符或溢開金額的不實統一發票,再由吳女黏貼於憑證黏存單上,使不知情的基市府事務人員及科長核章過關後,將詐得的款項部分直接匯入吳女個人帳戶,部分則暫存於業者帳戶作為「寄存款」。
吳女再要求業者代為刷卡購買其個人私用品,包括縫紉機、iPad及筆記型電腦等,甚至直接提領現金挪作私用,累計金額達43萬33元。案經廉政署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吳女、李女等5人於偵審期間均坦承不諱,並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吳女身為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考量吳女詐得金額非鉅,偵查中自白,全數繳回犯罪所得,審酌吳與李女等5人均無前科,經此偵審程序當知警惕,給予吳女緩刑5年,李女等4人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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