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鬆綁少年看身心科 莫讓自主變放生
公共政策平台「十六歲以上免家長陪同看身心科」附議達標,衛福部順勢研議鬆綁,從《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視角出發,賦予兒少醫療自主權與表意權,方向大致正確。然而,社會若誤以為解構醫療門檻就是兌現人權,卻對離開醫院後的處境缺乏配套,恐讓脆弱少年陷入險惡境。
免陪同就醫 不等於家長免責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若青少年具備理解心理諮商的能力,且符合最大利益原則,不一定要強制家長陪同。(資料照)從校園第一線來看,當少年的情緒風暴源自家庭暴力、高壓管教,甚至父母撕毀轉介單時,硬性綁定法定代理人陪同,無異於堵死求救生路。十六歲少年已具備相當事理判斷力,賦予其在亟需時,自主求助身心科的權利,基層教師當然樂觀其成。
兒少權益該捍衛的,不只是自主表意,更應確保兒少的「最佳利益與安全」。倘若把未成年人單獨推入醫療體系,卻對走出診間後的照護真空撒手不管,我們必須嚴肅正告主管機關:免家長陪同,絕不等於家長免責。
身心醫療從不只是談話,更常涉及精神藥物介入。抗憂鬱劑或情緒穩定劑在初期適應階段,極易引發嗜睡、幻覺甚至更劇烈的自傷衝動,高度仰賴生活端的緊密照護。若政策一味切斷家長知情權,形同替少數失職父母發放「免責金牌」,將法定的監護撫育義務拋諸腦後。親職責任一旦懸空,照護成本恐壓在學校頭上,導致師生及同儕關係緊張。醫療端做了進步政策,教育現場卻成了風險外溢的承擔者,這是令人擔憂的跨部會失衡。
鬆綁門檻 別讓校園獨扛後果
衛福部心健司推出「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針對15至45歲青壯年,每人提供3次免費個別心理諮商補助;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取自shutterstock)當公權力選擇在診間排除家庭親權,政府自當承擔起替代性的保護義務。行政院必須整合衛福部與教育部:十六歲少年可自主接受諮商評估,但進入精神藥物處方或重大危機時,應建立有條件的知會與家庭介入機制,並同步修訂《學生輔導法》明訂校園通報免責指引。若家庭確實失能,則由國家指派「社區心衛中心」個管師接手,而非任由親職責任真空。
鬆綁就醫門檻是為了及時接住孩子,絕非縱容家長免責、讓校園獨扛苦果。唯有真正把安全網編織完整,少年醫療自主權才不致淪為無人善後的殘酷冒險。
十六歲少年可自主接受諮商評估,但進入精神藥物處方或重大危機時,應建立有條件的知會與家庭介入機制,並同步修訂《學生輔導法》明訂校園通報免責指引。(本報製圖)(作者為全教總政策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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