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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5, 2026

「孩」有類家庭 打團體戰顧小孩【獨立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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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兒數量逐年下降,但因為受虐、貧困、雙親無力扶養等因素而需要家外安置的兒童,每年穩定維持在4,500至5,000人之間。然而,全台家外安置量能嚴重不足,新北市社會局被迫發展出新型態家外安置方式-「類家庭」。用造村的概念,以類爸媽、支援者、協伴者組成黃金三角照顧團隊,彼此均攤照顧壓力與風險。與寄養家庭最大的差異是,類家庭中,若孩子出狀況,離開的是照顧者,而非孩子。

(圖1,新北市社會局選定社會住宅作為類家庭場域,孩子與照顧者入住前,大到家具、小到碗筷都已預備好。圖/獨立特派員)

「類家庭」造村顧小孩

記者跟隨基督教芥菜種會的腳步,來到新北市一處社會住宅。進入家戶後,印入眼簾的是擺放整齊、佈置溫馨的家具,少數家電紙箱還來不及整理擺在角落。這個家即將迎來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家庭-類家庭。

所謂類家庭是指類似家庭一樣的環境,成員有主要照顧者,也叫類爸媽,還有提供喘息服務的支援者跟協伴者。「是一群人共同照顧二到四個小孩,讓照顧壓力跟風險被均攤,」新北市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科長劉倩如解釋。

類家庭的類爸媽一定要住在政府指定的社會住宅或房舍,免租金入住。房子的軟體設備,大到家具、小到碗筷都預先安排妥當,「我們為孩子營造一個家,照顧者也是我們訓練進來,有點像造村啦,」基督教芥菜種會安置服務處處長陳黛羚說。

團體戰優勢

(圖2,類家庭以造村、團隊的方式顧小孩,均攤照顧壓力及風險。圖/獨立特派員)

類家庭除了由類爸媽、支援者、協伴者所組成的黃金三角照顧團隊外,還有社工專業支援。基督教芥菜種會安置服務處主任黃舒楓解釋,社工有三大主要任務,首先是協助照顧者了解孩子狀況;第二,聯絡跨網絡資源,包括與政府溝通、與孩子上學的學校溝通;第三,陪同孩子與照顧者就醫治療。

2019年成為類爸媽的李小姐跟樊先生,育有一名未成年小孩,目前另外照顧一對手足跟一個女童。類爸媽跟一般雙親無異,也必須肩負起父母責任。「我們會有男人交流時間(men’s talk)」,類爸樊先生表示,就像一般父親,每月都會有一個精心時刻,好好陪伴聆聽孩子。

類爸媽不一定要夫妻,只要年滿25歲以上,母女、手足、朋友、單身者或是具備照顧能力者,經過培訓後都可成為類爸媽。

類媽李小姐表示,作為四寶爸媽,一定有忙不過來的時刻。因此每月會跟支援者及協伴者訂好喘息時間,團隊按表操課換手顧小孩。

「強迫他們一定要休息,」陳黛羚觀察,有些類爸媽怕教養作息不一致,因而不願休息換手,但「顧小孩的壓力真的不小」,需要抽離環境,讓支援夥伴完全替代。

擔任支援者約十個月的謝小姐,由於孩子都已是國高中生,不必事事倚賴父母,因此他與先生成為類家庭支援者。每月提供96小時服務,每次服務不低於4小時。謝小姐表示,支援內容大多是陪伴孩子運動、讀書寫功課等。

團隊中的協伴者是71歲吳女士,他笑說自己是「職業陪伴者」,本來長期從事老人關懷,之後又增加陪伴孩子。他表示,接觸孩子後才發現,原來社會上有這麼多被不公平對待的孩子,「我有生之年可以陪陪這些孩子也是不錯的。」

一般家庭雙親都可能因為教養價值觀不同而有衝突,團隊式的類家庭成員如此眾多,萬一發生意見方向不一致時,「我們會開一個家庭照顧者的共識會議」,黃舒楓指出,共識會主要任務是將團隊步伐調整到整齊的狀態,達到「一致性的教養原則」。

(圖3,成為類家庭照顧者之前要經過培訓及審查,理解孩子言行舉止背後的成因是培訓照顧者的重點之一。圖/獨立特派員)

照顧者須訓練眼光

成為類家庭照顧者之前必須經過培訓,才不會被狀況百出的孩子磨光愛心與耐心。課程內容包括如何照顧特殊兒、如何與創傷兒互動、兒少急救訓練及相關兒少法規。

培訓過程是挑選適合的照顧者的關鍵步驟。培訓時,會依照未來可能成為一個團隊的成員分成一組,每組配有一名社工。社工需要觀察預備成員的培訓狀況、個人特質、團體互動表現,最後向社會局處報告,通過審核才能正式成為類家庭照顧成員。

需要被家外安置的孩子,通常都來自破碎家庭,因此孩子常伴隨身心障礙的狀況。黃舒楓觀察,這些孩子重回正軌所需的時間漫長,甚至永遠不能改善,「有些大人可能無法接受,或擔心是不是自己不夠好,最後選擇退出」。

「成為照顧者需要有看穿行為的眼光,」諮商心理師蔡容瑛解釋,有些孩子帶著創傷做出大人難以理解的言行舉止,「若單看行為會覺得這是錯的,因此會從管理教育的方式引導孩子;但創傷不是用教育的,應該是陪伴、治療來幫助孩子」。

(圖4,台灣每年需要家外安置的兒少人數,近年都在4500到5000人之間,居高不下。圖/獨立特派員)
(圖5,屬於團體家庭的類家庭占5.83%。圖/獨立特派員)

被迫發展出的類家庭

根據統計(圖4)台灣每年需要家外安置的兒少人數,近年都在4500到5000人之間,居高不下,並沒有隨少子化的趨勢降低。40%的孩子住在安置機構(圖5)、35%住在寄養家庭,屬於團體家庭的類家庭占5.83%。

寄養家庭越來越難招募,機構式安置機構也面臨專業人力難尋且高昂營運費的壓力下,收容量越來越少。「但我們兒少安置需求並沒有因此降低時,我們被迫發展出新的安置模式,」劉倩如回憶,民國106年參考了香港兒童之家的模式,同時期恰逢新北市積極開發社會住宅的趨勢,類家庭安置模式於焉誕生。

類家庭今年已邁入第九年,目前總共29戶。主要照顧者14戶為夫妻、9戶單親、3戶母女、2戶母子,1戶伴侶(1男1女未結婚)。所有類家庭成員每年都必須在職進修。

基督教芥菜種會是第一個受政府委託的民間單位,類家庭的營運經費約九成來自新北市社會局,一成自籌款。目前也陸續在新竹市跟屏東縣開展類家庭安置,由於兩個縣市沒有社宅,改以租屋的方式進行。

(圖6,不同的家外安置模式各有優勢。圖/獨立特派員)

各種安置模式各有優缺

比較各類家外安置模式(圖6),可粗分為偏向機構式跟偏向家庭式。

以照顧者來說,機構式安置是專職的社工與保育輔導員。寄養家庭與類家庭跟一般家庭一樣有雙親,但類家庭多了支援者跟協伴者兩個角色,以團隊模式打破憑愛心單打獨鬥的照顧方式。

以關注孩子程度來說,機構式團體生活是一對多,比類家庭跟寄養家庭低。而且手足可以一起進入類家庭生活,但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有可能拆散手足。劉倩如進一步指出,目前五成左右是手足共同安置,即便無法在同一家戶,也一定是同社區左鄰右舍,以利聯繫親情。

以環境穩定度來看,孩子有可能因為許多原因在各種安置機構間轉換,寄養家庭也可能因為寄養爸媽沒有意願而移出孩子。但是類家庭的類爸媽必須住在社會局指定的社會住宅或房舍,免租金入住,孩子可住到18歲成年,視情況得以延長,有利於孩子長期穩定住在同一個環境成長。

以成本來看,機構式安置模式由於需要24小時輪班,人事費高昂,一位兒童每月安置費約7至8萬元,有些小型的團體安置機構更可能上看10萬元。類家庭平均約6萬,包括孩子的生活費跟喘息服務費以及房舍租金。

每個安置模式有不同功能,難以相互取代。劉倩如解釋,機構團體生活可協助孩子學習自立能力;家庭式比較適合小小孩,還有一些特殊需求或不適合在團體生活成長的孩子,滿足他們高關注跟高情感依附的需求。

其實,無論哪種安置模式,都是為了給予孩子生命中最需要且最基礎的養分-愛。

何謂愛?「認真看待孩子的需要,」類媽李小姐認為,陪伴孩子人生每個階段、走過每個大小坑洞,「這個孩子知道說,曾經有一個類媽愛過我、陪伴過我」。

這份愛與陪伴並非有去無回,協辦者吳女士分享,孩子都會說「阿媽,我回來了!」他覺得,回來二字代表孩子沒有把自己當外人,「你疼他到心坎裡去(原文是台語:你疼到入心),然後他也感受到了,我喜歡那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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