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電子煙未來最重罰10萬元 屏縣即日起設置專用回收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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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已在衛生局及轄内33個衛生所全面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配合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法》修法規劃,未來「持有」電子煙將納入行政罰,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屏東縣政府即日起於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自主投遞回收,呼籲持有電子煙的鄉親把握機會儘速清理,以免修法過後面臨高額罰鍰。
屏縣府衛生局長張秀君指出,許多民眾誤以為電子煙只是水蒸氣、危害較小,但多數電子煙油均含有高度成癮性的尼古丁,並含有甲醛、重金屬及多種致癌化學物質,不但嚴重影響青少年大腦發育與認知功能,更可能引發急性肺傷害及癌症等重大健康風險。民眾切勿輕忽其危害,遠離電子煙才是保護自己與家人健康的根本之道。
衛生局說明,為了協助民眾及早處置電子煙,衛生局及轄內33個衛生所已全面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安全、便利的回收管道。投遞過程完全無須具名,也不需提供任何個人資料,民眾可安心前往投遞,將家中或身上的電子煙產品妥善處置。詳細回收地點可至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官網或Facebook粉絲專頁查詢。
衛生局強調,未來修法完成並正式施行後,中央將提供為期1個月的緩衝期,專用回收桶措施也將持續配合實施至緩衝期屆滿為止。請目前仍持有電子煙的縣民朋友切勿心存僥倖,把握機會主動前往投遞回收,遠離電子煙危害,同時避免日後執法開罰時荷包失血。民眾如有戒菸需求,也可多加利用縣内多元戒菸服務,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由專業人員提供一對一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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