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酒後騎機車上國道還逆向 累犯加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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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姓男子喝醉機車騎上國道3號,在220.7K處被國道警察攔下。此為國道3號近220.7K示意圖。(圖擷自交通部1968網站)
南投縣簡姓男子今年8月在草屯某麵攤喝酒,喝醉騎機車要回家,卻騎上國道3號且還逆向,國道警察獲報在接近中興系統路段攔下,救了簡男一命,簡男渾身酒味,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65毫克,因其2年前才酒駕被判刑3月,5年內再犯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簡姓男子今年8月13日晚間8點多,到草屯鎮某麵攤吃晚餐,還叫了好幾瓶啤酒喝,喝到晚間10點半,騎機車準備回家,但因喝醉了,機車騎上國道3號,且一路逆向騎在路肩,有汽車駕駛被該部機車嚇到趕緊打電話報警。
國道七隊巡邏車在國道3號220.7公里路段,即靠近中興系統交流道附近,將簡男攔下,並將他載回名間分隊。而渾身酒味的他,酒測值已達每公升0.65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簡姓男子2024年才因酒駕被判刑3月,同年又因詐騙案觸犯洗錢罪被判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後易服社會勞動,今年2月才執行完畢,結果8月就又再次酒駕且逆向騎上國道,因5年內再犯而加重其刑,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5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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