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架變苦主!3男酒後爆衝突 警遭肘擊、衝撞「臉腫手腳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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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徐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苗栗縣徐姓男子與2名友人飲酒,爆發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一名員警反遭徐男肘擊、衝撞,造成臉部鈍挫傷併瘀青及腫脹,手、腳扭傷等傷害。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徐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徐男於今年3月3日晚間6點半許,與2名友人飲酒,酒後與2名友人發生肢體衝突。頭份警分局三灣分駐所員警據報前往處理,並阻擋在徐男前方,避免其與2名友人再次衝突。
詎料,徐男竟以左手肘撞擊該名員警的左臉,再往前衝撞該名員警,致該名員警受有左側臉部鈍挫傷併瘀青及腫脹,左手第四指、左腳踝扭傷等傷害,同時員警所配戴密錄器掉落地面而破損,致令不堪用。經支援警力到場將徐男壓制逮捕,依法送辦。
法官審酌徐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員警達成和解,兼衡其曾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判處罪刑之前科素行,及其自述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目前無業、需要照顧家人等一切情狀,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徐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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