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是社會安全網的重要基石
八月下旬「學校衛生法」於立院修正通過。本次修法,第16條將「心理健康教育」,正式列為健康相關課程的必要項目,強調建立學生心理健康之認知與自我覺察能力,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筆者認為,這項修法如能落實,從學生時代習得心理健康知能,不僅關係個人成長,更能成為社會安全網最重要的基石。
筆者從事精神醫療三十多年,臨床常遇到受情緒困擾的年輕人,從小學到大學都有,甚至出現自傷、自殺意念或行為。遺憾的是,很多時候,讓這些年輕人更痛苦的,是周遭親友、同儕,不了解心理健康問題,不知如何傾聽、陪伴。有些甚至以責備、批判或否定的態度回應,使當事人更加孤立無助。我們當然不能期待每個人都成為心理專業人員,但至少應讓更多人具備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能,除可覺察自身情緒外,當身邊人陷入困境時,能理解、陪伴、支持,並協助其尋求專業資源。
其次,在「精神疾病防治」上,最大困難是:個案不規則治療。其中除個案「缺病識感」是主因外,周遭親友對精神病不了解、對治療不支持,及社會長期的污名化等,也都會使患者延誤或中斷治療。結果往往是病患飽受疾病所苦、家人承受沈重照顧負荷、衛政系統疲於奔命、少數嚴重個案又造成社會安全的風險。即使是憂鬱症、焦慮症等常見精神疾病,也常有人因害怕標籤、諱疾忌醫,或缺乏親友適當的理解與支持,而延誤接受治療。
因此,筆者期待,未來制定「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實際規劃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時,除包括,情緒辨識、壓力管理、人際關係與自我覺察外,也應包含精神疾病基本認識、去污名化議題、危機識別、求助知能,以及如何支持身邊親友等內容。
未來制定「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也應包含精神疾病基本認識、去污名化議題、危機識別、求助知能,以及如何支持身邊親友等內容。(本報製圖)
如果藉由此次修法與後續落實,將精神心理健康相關知識從中小學生紮根,並在大專教育繼續強化。二十年後,台灣社會將有更多民眾具備一定程度的精神心理健康知能,對全民精神心理健康,將產生劃時代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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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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