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生參加戶外教育失補助 台中教產批免費午餐有漏洞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市這學期開始實施公私立國中小免費午餐,每年經費約40億元。(資料照)
台中市這學期開始實施公私立國中小免費午餐,每年經費約40億元,但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今指出,免費午餐以學生「在校用餐」為原則,學生若參加校外教學、戶外教育或校外比賽,相關餐費須自行負擔,連原本獲午餐補助的弱勢學生也不例外,質疑新制反而增加弱勢家庭負擔,呼籲市府補足制度缺口。
台中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過去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校外比賽等活動,可協助學生辦理校內停餐,在校外購買餐點後憑單據核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等受補助學生,也可使用原有午餐補助,不必額外負擔餐費。
林碩杰指出,台中市教育局7月13日發函各校,要求自這學年度起落實「上課日供應午餐」原則。公文並載明,免費營養午餐補助經費為學生「在校供應午餐」專款,如未在校用餐,例如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等,相關活動所需餐費應由學生自行負擔或由活動經費另行支應,「不得以午餐費名義轉用、挪用或併入活動餐費支用」;若因課程安排至其他學校上課,則可由午餐經費支應。
林碩杰指出,新制上路後,弱勢學生若因戶外教育、校外教學、校外比賽等未在校用餐,即不列入免費午餐補助範圍,學校也無法以午餐補助支應校外餐費,等於參加活動愈多,家庭額外負擔可能愈多。
林碩杰表示,既然免費午餐政策希望照顧學生,市府就應針對弱勢學生建立配套,不應讓孩子因參加學校活動反而增加餐費負擔,更不應再仰賴家長會「認領」,呼籲市府提供更實質、完整的補助,避免免費午餐政策產生後遺症。
KioskNews shows a cleaned-up reading view extracted from the publisher’s page — the original always lives on their site, not 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