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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October 23, 2026

紅燈超越停止線算不算「闖紅燈」? 法院罕見判決逆轉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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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紅燈越線被開「闖紅燈」法院判撤銷,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龔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岡山區路口時,在紅燈狀態下超越停止線、停在路緣紅線旁,被檢舉「闖紅燈」遭裁罰1800元。龔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只是「紅燈右轉」而非闖紅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龔男車頭雖偏右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核心、未妨礙車流,不該當「闖紅燈」要件,判決撤銷原處分。

判決書指出,龔姓男子去年7月4日下午4時許,騎乘機車行經高雄市岡山區中華路與前峰路口,當時路口號誌已轉為紅燈,龔男仍騎車超越停止線,停在靠近行人穿越道與路緣紅線附近,警方認定龔男「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違規屬實,移送交通局裁決中心開罰1800元。

龔男認為檢舉影片只有記錄到他紅燈越線的畫面,根本沒有拍到他持續移動「直行」或「左轉」的過程,強調自己當時的動態實為「紅燈右轉」,警方與交通局卻只憑片段畫面就認定他闖紅燈,訴請法院改裁罰責較輕的「紅燈右轉」。

高雄市交通裁決中心抗辯指出,檢視檢舉影片可以清楚看到,當時路口圓形號誌已經顯示為紅燈,龔男的機車卻完全超越停止線,甚至已經駛至行人穿越道附近,並非單純「前輪稍微伸越停止線」,而是在完全沒有車輛通行權的狀態下,執意超越停止線並停等,違規事實明確而以「闖紅燈」論處,在法律適用上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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