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擬研訂新法 接受美以等敵對外媒採訪最高關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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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媒體報導,國會已通過一部法案的原則條文,將限縮民眾與外國勢力接觸的空間。圖為伊朗首都德黑蘭街頭的已故領袖哈米尼看板。(路透)
伊朗媒體報導,伊朗國會今(16)日批准了一項法律的原則條文,往後伊朗公民若與以色列、美國等敵對勢力媒體通訊或接受採訪,將被視為犯罪行為。伊朗官員則澄清,法案尚未拍板定案,因為具體條文尚未經過辯論。
伊朗《東方報》(Shargh)指出,根據法案內容,伊朗公民將被禁止接受敵對勢力媒體的採訪或與其討論議題,違反者將被處以6個月到2年的徒刑。
法案也規定,伊朗公民不得與核准名單以外的外國機構進行學術合作,若接受其他外國媒體採訪須事先知會情報部門,未徵得允許則不得提供資訊,而在未通報且未取得外交部書面許可的情況下逕自聯繫外國使館、外國組織辦事處以及其他非伊朗的機構,將面臨罰款以及剝奪某些社會權利的處罰。
法案還提到,若有民眾在外國情報機構的指使下提出了某些會「傷害伊朗國家安全或國家獨立」的政策或立法建議,將面臨最高30年有期徒刑的重刑,且相關案件將交由革命法院審理。
伊朗國會司法與法律委員會成員薩拉里(Osman Salari)說明,法案立法目的在於反制外國情報機構的滲透,但具體條款尚未經過辯論,也未得到批准。他向官媒米贊通訊社(Mizan)強調,媒體報導的內容不代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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