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毒駕撞死7旬翁判刑7年8月 死者家屬將提上訴
基隆一名7旬老翁去(2025)年外出倒垃圾,遭毒駕男子撞死,肇事陳姓男子一審遭判7年8個月,家屬痛批無法接受,決定提出上訴。為遏止毒駕悲劇,立法院今(30)日在國民黨和民眾黨團聯手下,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大幅加重毒駕刑責,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
才剛踏出法院,女子情緒失控,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因為她的爸爸,去年12月外出倒垃圾,被毒駕上路的33歲陳姓男子撞死。基隆地院一審判決,依毒駕致人於死等罪,判處陳男7年8個月有期徒刑。
死者女兒指出,「他有14次的通緝紀錄,他吸毒,吸毒吸了10年了,他有可能會因為這幾年出來就戒毒嗎?他還是一樣,那下一個受害者家屬在哪裡?一定還會再有。所以我沒有辦法接受7年8個月,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死者女兒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認為刑度過輕,擔心陳男服刑後再度犯案,強調一定會提出上訴。
而同案另一名遭撞傷的騎士,也對判決難以信服。被撞陳姓騎士說,「精神方面的大概就是一輩子,期待就是9年到10年,7年的話,假釋的話可能3年就出來了。」
近年來毒駕引發重大死傷,事故意外頻傳,讓不少家庭從此破碎。為嚴懲毒駕行為,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正式大幅加重毒駕刑責。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中華民國刑法》第185之3條文修正通過。」此次修法內容,將酒駕、毒駕刑責脫鉤,將毒駕罰則加重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人於死,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10年內再犯毒駕,造成他人死亡,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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