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硬上」高三妹辯你情我願判4年!二審掏出「這金額」換免關
台中陳姓男大生邀女網友到租屋處卻硬上,一審否認犯行判4年,上訴台中高分院改口坦承犯行,並賠100萬達成和解,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陳姓男大生,2023年從交友軟體認識就讀高三的小芸(化名),兩人相約出遊,陳男並邀小芸到租屋處,沒想到陳男不顧小芸反對,戴上保險套硬上,小芸回家後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你情我願,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上訴台中高分院後,陳男改口坦承犯行,並賠償10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改判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
判決指出,就讀大四的陳姓男大生,2023年8月從交友軟體認識升上高三的小芸(化名),8月13日雙方相約到審計新村等處遊玩,當天晚上8點多,陳男載小芸到他租屋處,小芸並答應在該處過夜。
不料精蟲衝腦的陳男,隔天中午小芸只同意幫他口交及打手槍,陳男卻不顧小芸的一再抗拒,強行脫掉內褲,強制性交得逞,事後騎機車載她回家,小芸因遭侵犯情緒不穩致電張老師專線求助後報警處理查獲。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但辯稱沒有違反小芸意願,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
小芸則證稱,當天陳男邀約她到租屋處吃晚餐,卻不斷上下其手,還稱如果幫他打手槍跟口交,射精後就不會再亂摸,後來同意幫他打收槍,並幫他口交直到射精,但到了當晚12點,陳男又再次對她亂摸,只好又替他口交、打手槍,隔天睡醒中午12點左右,陳男卻戴上保險套想硬上,自己一直說不要,並推開陳男肩膀,但陳男最後還是硬上得逞。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犯下強制性交行為,造成小芸難以彌補的陰影及創傷,審酌犯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陳男覺得判太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陳男改口坦承犯行,並以100萬和小芸達成和解,因這筆賠償金是爸媽幫忙出的,現在兼職兩份工作,想努力賺錢來支付這筆賠償金,因自己無前科,希望能減刑並宣告緩刑。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無前科,且已坦承犯行,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且當場給付100萬元,犯案時也沒有使用毆打、恐嚇、藥劑等方法,撤銷原判決,依強制性交罪改判2年,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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