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支聯會案說明任何人危害國家安全 將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的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至於開審前已承認控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今次案件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他又表示,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指出,被告的有關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之行為,指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李家超說,法庭早前頒下的定罪裁決理由已經明確指出,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境外媒體等就包括今次案件在內的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亦已清楚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按法治原則,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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