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2女被抓包 鬼扯:老婆叫我去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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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吃2女被抓包賠25萬元,上訴鬼扯:老婆叫我去追的。示意圖(資料照)
已婚15年的李姓男子偷吃前同事並與另名女子交往,被老婆提告侵害配偶權判賠25萬元,李男不服上訴,辯稱妻子曾傳訊「退回朋友、你去追喜歡的女生」,主張妻子已放棄配偶權,但二審法官認定屬夫妻爭吵言論,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女子與李姓男子於2011年結婚,許女控訴,李男自2012年起與前同事鄭女過從甚密,兩人不僅共享雲端空間與行事曆,還同遊台南、高雄與台北,甚至在2024年初同遊日本京都、大阪並拍下牽手及緊密貼合的放閃合照。此外,李男還在2016年與王姓女子交往、同宿,許女因而怒告侵害配偶權並索賠。
一審判處李男與鄭女連帶賠償15萬元,李男另因與王女交往須單獨賠償10萬元。李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與鄭女僅為巧遇及正常社交,並指稱許女曾在2019年爭吵時傳訊「我們和平分手離婚吧」、「我們先從夫妻退回朋友關係」、「你可以去認識追求你喜歡的女生」,主張許女早已拋棄配偶權。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李男與鄭女共享行事曆與雲端長達數年,且日本牽手合照親密,確實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針對李男拿出的對話紀錄,法官指出,許女當時因婚姻受創、承受極大壓力,考量未成年子女才在情緒失控下發出宣洩言論,屬夫妻常見爭執,不能據此認定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或拋棄配偶權,因此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李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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