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案3人提早獲釋 前高層張劍虹受訪表示懊悔
(中央社台北2日電)港媒報導,蘋果日報案被判刑9人中,前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及李宇軒提早獲釋,3人都曾擔任從犯證人。張劍虹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表示,對所犯罪行「懊悔」。
蘋果日報案9名被告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法院判刑。認罪並擔任從犯證人的張劍虹獲減刑55%,被判刑6年9個月,原預計2028年3月出獄。同樣認罪及擔任從犯證人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分別被判7年3個月和6年3個月,原預計2028年和2027年出獄。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3人已提早獲釋。
香港懲教署於10月31日安排更生人參加中國大陸體驗團,到深圳參觀東江縱隊司令部舊址,及到科技企業參觀無人駕駛。鳳凰衛視昨天及今天都報導這項活動,並訪問參加者張劍虹。
張劍虹受訪時說:「在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事件後,自己又參與了煽動抗爭,也因為犯了香港國安法要被判刑,之後就更少機會接觸到國家的發展。」
張劍虹表示:「這次知道懲教署舉辦一個交流活動,我也很興奮,馬上主動報名參加,自己也對自己所犯的罪行很懊悔,希望藉著這個機會,重新認識祖國的發展,也有融合回社會、一個更生的機會。」
張劍虹又表示,中國社會整體發展很好,科技更是一日千里,自己作為中國人能夠體驗到國家的強大,感到十分驕傲。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23條)生效後,提高涉及國安案件囚犯的提早獲釋門檻,須懲教署長信納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才可提早減刑釋放。
明報報導,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被判刑9年的唐英傑也已獲釋。唐英傑曾在香港保安局的電視節目中表示,當初相信很多假新聞和假消息,被人誤導。(編輯:陳鎧妤/馮昭)1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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