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供毒品給線民、毒駕上班 遭台中地院判刑免職
台北地檢署一名劉姓檢察官,日前在新北市遭到員警攔查,身上被發現帶有毒品,採尿送驗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他也坦承吸毒,全案由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予以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啟動行政調查,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劉姓檢察官日前已經請辭。另外,台中市二分局一名員警,也因提供毒品給女線民並毒駕,遭判刑免職。
蹲在路邊的男子,就是台北地檢署的劉姓檢察官。今年2月,劉姓檢察官與友人在蘆洲遭到警方盤查,採尿送驗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他坦承吸毒,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鄭淑壬表示,「無施用毒品前科且經醫療機構評估,適合接受戒癮治療,依法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6個月,並命其接受戒癮治療。」
劉姓檢察官在北檢任職期間,曾偵辦台版地面師案外案,原先9月富邦人壽大樓傷人案也是他主辦,如今改由其他檢察官接手。北檢發出聲明,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定情節重大,已函請檢評會個案評鑑,而劉姓檢察官已主動請辭,辭職生效前暫停職務。司改團體認為,執法人員操守應以最高標準檢視。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李明洳指出,「那對司改會來說,確實這都是涉及《法官法》跟《檢察官倫理規範》,而且情節是重大的事件。所以就是希望說,相關檢評會這邊後續的處理,也就順利來進行。」
台中市二分局偵查隊一名陳姓小隊長,今年6月也因提供毒品給女線民,還毒駕到警局上班,事後被分局查獲、2大過免職,近日已遭台中地方法院判刑。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簡芳潔說明,「斟酌被告雖坦承犯行,但其於擔任警察期間,接連為轉讓禁藥及施用毒品後駕車之犯行,犯罪情節非屬輕微,故本案不予宣告緩刑。」
今年包括檢察官、地方分局刑警,到氣象署技士與警政署警務正等公務員,接連傳出涉及毒品案件,民眾憂心台灣毒品已氾濫。
有民眾認為,「自己是執法人員,又這樣子,真的是有問題呀。」;也有民眾說:「這已經不是他本身的問題,而是整個國家好像對毒品防治的方向有問題了。」
法務部發出聲明指出,支持檢方與行政調查,強調毒品犯罪零容忍,對於檢察官與執法人員涉毒的違法行為絕不寬貸,將嚴加考核並徹查到底。
KioskNews shows a cleaned-up reading view extracted from the publisher’s page — the original always lives on their site, not 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