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網》隔夜不等於致癌 醫:隔夜菜「幾點冰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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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隔夜菜,新光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張璨璿認為,「是否腹瀉」比是否致癌更重要。示意圖。(圖取自freepik)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新光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張璨璿在Threads「Dr.chang.gi」表示,不少人從小聽到大的言論是「隔夜菜不要吃,會致癌」。尤其每年中秋烤肉吃不完,隔天打開冰箱就開始思考「這還能不能吃?」張璨璿認為,自己身為腸胃科醫師,反而不會問它有沒有「隔夜」,會先問「你昨天幾點冰的?」
張璨璿提醒,「隔夜 ≠ 致癌」。正常保存的剩菜,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說「只因為放了一晚」就會增加癌症風險。比起致癌,我更擔心你先吃壞肚子。烤完放在桌上,大家聊天、喝酒、賞月;三四個小時後才想到要冰,增加「食物中毒」的風險。
張璨璿提醒這幾件事。一般情況,吃不完盡量 2 小時內冷藏;如果環境超過攝氏32度,最好縮短成 1 小時內;冰在冰箱了也不要一直放,一般剩菜建議3到4天內吃完。
「聞起來沒臭,應該還可以吃吧?」張璨璿提醒「不一定」。有些致病菌,不會讓食物明顯變臭、變酸;外觀看起來也可能完全正常;所以不要只靠鼻子判斷。尤其如果食物已經在室溫放太久,就算聞起來沒事,也不代表它真的安全。
張璨璿提醒:重新加熱,不是時光機。保存不當放太久的食物,不是再微波一次,就一定能救回來。所以比起聞起來有沒有怪味,更重要的,還是「它到底在室溫放了多久」。
另外日常的正餐菜餚與飯麵,張璨璿提醒,煮好後不用放到完全冷掉。溫熱時就可以先分裝、盡快冷藏。另外有網友問,超商的微波食品是否算是隔夜菜,張璨璿認為,微波食品是在製作後就按照冷藏或冷凍條件保存,而且有標示保存期限。所以重點不是有沒有隔夜,而是有沒有全程照標示溫度保存,有沒有超過保存期限;記得微波前再看一下包裝上的加熱方式就好。
新光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張璨璿建議,晚上煮完菜後盡快冰冰箱,特別是隔日要帶便當的。示意圖。(圖取自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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