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拍照」3鄉花生救助金卡關 農民傻眼:田都翻掉了怎麼證明?
今年6月採收期的雲林縣一期作花生,因連續降雨導致發芽、腐爛,經勘災後,農業部公告花生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每公頃救助3.6萬元,但最近卻傳出全縣20鄉鎮市中褒忠、麥寮、四湖3鄉農民至今未領到救助金。議員蔡明水在議會質詢,要求縣府調查是否有人為疏失,影響農民權益。
蔡明水指出,近來接獲多名農民陳情,同樣因0608豪雨受災,元長、東勢、土庫等鄉鎮農民的救助金都已入帳,唯獨褒忠、麥寮、四湖受災農民卻苦等不到救助金。
縣府農業處代理處長蔡耿宇表示,3鄉第一次抽查沒通過,原因是申報資料中沒有受災照片,農業處已與農業部討論中,希望爭取有第2次抽查機會,研議以其他方式提出災損佐證,讓受災農民能領到救助。
蔡明水質疑,6月至今已超過3個多月,受災田區早已翻耕,改種其他作物,現場無法恢復當時災情,第2次抽查沒有新證據一樣無法通過,他強調,雲林花生種植面積廣大,同樣都是因連續降雨受損,災害是全面性,中央既已公告救助,建議中央能體恤農民辛苦。
蔡明水表示,同樣申報災害救助,20鄉鎮市只有這3鄉因沒拍照沒通過,要求縣府調查公所是否有作業疏忽。縣府政風處說,會請公所先就作業程序自我檢視,政風室也會協助處理。
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花生種植面積大,只有褒忠、四湖及麥寮沒通過,她覺得不公平,縣府會全力向中央爭取,她也提醒,農民遇有災害一定要拍照存證,尤其延遲性災害,如地瓜、花生、蒜頭,外觀看似沒有明顯受損,土裡的作物可能早已腐爛,除農民自己拍照,公所也應協助農民正確拍攝,才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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