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詐騙車手辯稱應徵業務員 賺2000元報酬換來2年3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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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擔任詐騙車手賺2000元報酬,被屏東地院判刑2年3個月。(記者李立法攝)
高姓男子誤信投資詐騙伎倆,將100萬元現金交付給假冒投信專員的陳姓詐騙車手,高男驚覺受騙後,報警逮到取款車手陳男,但陳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是應徵1天工資2000元的業務員,屏東地院認為陳男辯詞不足採信,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3個月,並追繳不法所得2000元,可上訴。
高姓男子去年1月間誤信詐騙集團的投資可獲豐厚利潤話術,將100萬元現金當面交給前來取款的詐騙車手陳男,從此便音訊全無,高男驚覺受騙,報警將取款車手陳男逮捕,但陳男表示已將100萬元交給上級,他為此獲得2000元報酬,但他並未與上級見過面,陳男還辯稱是應徵業務員,每天薪水是2000元,公司經理都以匯款方式處理。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供詞漏洞百出,不足採信,擔任詐團車手負責向被害人取款卻否認犯行,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3個月徒刑,並沒收或追繳不法所得2000元;陳男恐得面臨被害求償百萬失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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