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追蹤・蔡天鳳案】蔡天鳳前司機作供 曾與譚家司機互換工作 案發前鄺港傑稱鄺家將去旅行
錢的其他工作包括要接載鄺家出入,例如飲茶和購物。鄺港傑會安排司機工作,另一名司機主要負責接載譚家出入,錢與該名司機有時會互換工作。錢提及,他曾接載鄺港傑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其後見鄺港傑手持一個信封,翌日錢到加多利山單位接載蔡天鳳時,見對方也手持一個類似信封。他又憶述,蔡天鳳在又一城下車與鄺球見面,事後蔡回到車上並與人用電話交談,但錢不知道蔡說什麼,「佢講家鄉話,我聽唔明」。錢記得上述事件發生在譚方駿與蔡天鳳到澳門賭錢之後才發生。
錢又指,2022年11月,鄺港傑稱他們一家要去旅行,兩個月後先回來,要求錢停薪留職。錢提出可以只領取一半薪金,並照常上班打理私家車及抹引擎,惟鄺港傑拒絕,於是錢辭職。被問曾否有人投訴他盜竊、在小孩面前講粗口或操守有問題,錢均否認,「我都想知係偷乜嘢」。錢又指,他駕駛的白色七人車上行車記錄儀無法運作,鄺港傑當時聲稱會修理,亦只有鄺港傑有密碼可使用該行車記錄儀。錢承認,他在1998年及2024年分別有管有危險藥物的定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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