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主派人士區錦新違國安法 遭判刑12年半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6日電)澳門民主派人士區錦新因為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今天被當地初級法院判處入獄12年半;這是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後首宗國安案件。
根據澳門電台今天報導,在此案中,區錦新被起訴多項國安罪行,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區錦新也被起訴一項「違反保密罪」。
法官裁定部分罪名成立,部分不成立,在數罪並罰之下,最終判處區錦新入獄12年半。
區錦新今年69歲,曾任教師及立法會議員,是澳門民主派組織新澳門學社創會成員,也曾擔任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會員大會副主席。
澳門主權移交之後,區錦新與另一名澳門民主派人士吳國昌一同被視為當地民主派的靈魂人物。
澳門當局早於2009年為澳門基本法第23條完成立法,立法會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落實了基本法對7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立法要求,並於2023年完成修訂。(編輯:陳鎧妤)1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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