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塞26包海洛因 大馬雙男飛高雄闖關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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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馬來西亞人從肛門塞入海洛因運毒來台被逮。(資料照)
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貪圖1250美元微薄報酬,竟將26包海洛因塞入肛門,從柬埔寨經香港轉機飛抵高雄國際機場闖關失敗,被法官依運毒罪各判兩人徒刑9年,刑滿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馬來西亞籍男子阿茲南(AZNAN )與吳男於去年8、9月間接獲運毒集團成員「BOTAK」指示,答應以每人1250美元(約新台幣4萬元)的代價,擔任「人肉載具」協助夾帶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入境台灣。
今年2月1日,兩人依集團安排搭機前往柬埔寨金邊,入住指定酒店並與接頭人碰面,同月7日清晨,接頭人交付26包海洛因,阿茲南與吳男竟分別將10包(淨重82公克)及16包(淨重130公克)的海洛因,硬生生塞入自己的肛門內藏匿,隨後兩人領取250美元預付款,隨即搭機前往香港,再轉乘班機於當日晚間飛抵高雄國際機場。
兩人剛落地小港機場,即被海關鎖定,攔查並起獲體內夾帶的26包海洛因送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兩人皆坦承犯行,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白減刑規定;另審酌兩人僅因家境困窘受邀,在犯罪結構中屬於最低階的底層運毒角色,冒著極高生命危險卻僅獲微薄報酬,且毒品於入境時即遭查獲未流入市面,再依《刑法》第59條「情輕法重」規定遞減其刑,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各判徒刑9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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