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澳門議員區錦新涉國安罪被判12年半 陸委會:高度遺憾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台北6日電)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遭澳門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被判12年半,陸委會今天表達高度遺憾,並呼籲澳門政府,應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維護司法程序正義,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澳門民主派人士、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去年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罪」等7項控罪被捕。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今天裁定區錦新僅2項「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成立,其餘控罪罪成,他被判囚12年半。
陸委會今天表示,區錦新案為澳門首宗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區案審理過程欠缺公開透明,當事人無法自行選任辯護律師,相關作法已嚴重影響司法人權及程序正義,並加深外界對於澳門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疑慮,憂心此案將進一步壓縮澳門民眾的政治權利、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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