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技术及商务条款预公示
我公司受东兴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委托,拟对东兴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技术及商务条款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有合理化建议的,可于2026年10月18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建议函)向我公司反馈,《建议函》须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时提供),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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