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車輛一律沒入!保管場爆滿改放派出所 引基層反彈
政府近年強力打擊毒駕,並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新法在本月底上路;根據新法,只要毒駕被查獲、拒絕毒品檢測,不論車輛所有人是誰,車輛一律沒入。不過,近期全台各保管場早已因強力查緝毒駕幾乎飽和,警界折衷作法是先將查扣車輛放置在各派出所;基層同仁擔憂新法上路後,派出所會被沒入車輛「塞爆」,不僅影響駐地運作,更會導致同仁不敢抓毒駕。
以台北市警局為例,北市警目前在北投有一處公有交通違規車輛代保管場,容量為汽車310輛、機車1040輛。
一名警官指出,在新法上路前,酒駕、毒駕等違規車輛,被查獲後都應當場移置保管,後續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屆期未領回,經公告3個月仍無人認領者則拍賣。然而有些人並沒有立即領回,導致保管場實際保管的車輛數,早已超過保管場容量。
一名派出所同仁表示,由於保管場容量有限,各地方政府也很難在短期內創設其他保管場,因此現行折衷作法,都是將查扣到的車輛放置在各派出所駐地。隨著新法上路,近來全台各警察局紛紛對此感到苦惱,還有不少單位預先要求各派出所,要先在駐地附近規劃停車地點來因應,質疑新法上路倉促,配套措施沒跟上。
尤其不少派出所駐地老舊、腹地狹小,連容納單位本身的警用車輛都是問題,根本無法規劃出多餘的停放空間。不少同仁都擔心,屆時若查獲毒駕要查扣車輛,派出所沒地方放,難不成要同仁自掏腰包拖去民間停車場?也有同仁認為,如果抓毒駕查扣車輛沒地方放,恐怕會被長官認為是在「找麻煩」,進而導致同仁不敢取締毒駕,反而讓取締酒駕的力道打折。
對此,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近來除了加速車輛拍賣作業,以紓解保管場及各單位保管作業負荷,同時也會持續尋覓適當場地作為保管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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