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前TVBS主播張靖玲被家暴 施暴者被判拘役30日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前TVBS主播張靖玲近年許多官司接連浮上檯面,除與前東家TVBS爆發勞資糾紛外,也被母親提告還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搬離住處,如今她又被胞兄張男家暴;2024年6月間張靖玲與胞兄因為「戴口罩」在住家發生口角,張男不滿直接持拐杖毆打張靖玲頭部,造成她左前額挫傷合併頭皮下血腫。台北地依傷害罪判處張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TVBS前主播張靖玲。(資料照)
判決指出, 2024年6月17日凌晨12時20分許,張靖玲與張男均在台北市住處,兩人因為張靖玲要求張男戴口罩而發生口角,沒想到張男一氣之下,竟持拐杖毆打張靖玲,致使她左前額挫傷、頭皮下血腫;張靖玲事後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依傷害罪嫌起訴張男。
張男主張,會動手是因為張靖玲朝他噴灑酒精,因此自己的行為應屬防衛過當;不過,法官勘驗案發錄音、錄影發現,雙方起初因口罩問題爭執,最後才會演變成肢體衝突,過程中未有張靖玲朝他噴灑酒精的過程。
勘驗譯文顯示,事發當天張靖玲對張男說「你口罩戴上好嗎?麻煩你,口罩戴著」、張男則回應「這裡是我家」兩人因而發生口角,最後張男也持拐杖毆打張靖玲,影片中張見狀更激動呼喊張男的名字質問「為什麼要這樣」。事後張靖玲質問張男為何持拐杖打人,對方則回應「為什麼不行」、「是妳先惹我,還是我惹妳」。
法官認為,依據勘驗結果,在此期間在場之人均未提到張靖玲朝向張男噴灑酒精一事,由此可知,張男持拐杖攻擊妹妹時,並無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存在,張男行為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辯詞無足採信。
法官審酌,張男與妹妹為家人,卻未理性處理衝突,反而持拐杖毆打妹妹,造成對方受傷,不過考量張男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另斟酌其素行、犯罪動機、手段、身心狀況及家庭生活情形,以及迄今未與妹妹和解或取得原諒等情狀,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張靖玲也對胞兄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合議庭認為因為案件繁雜,目前已將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移送至台北地院民事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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