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別讓幼教專業化走回頭路:反對非營利幼兒園修法
台灣幼兒教育走到今天,並非一蹴可幾。從早期以兒童照顧為主的觀念,到逐步建立師資培育、教師資格檢定及專業課程制度,幼教花了數十年,才逐漸擺脫「只要有人照顧孩子就好」的傳統思維,走向重視幼兒發展與教育專業的體系。然而,教育部於2026年10月6日預告修正《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涉及薪資制度調整,並配合軍公教調薪期程,預定於2027年1月1日施行。為配合期程,預告期間更縮短為14日。這項修法不應只被視為薪資調整,更應重新檢視其對台灣幼教專業發展的長期影響。
教育部預告修法,公幼教保員擬大幅加薪。圖為教育部長鄭英耀之前訪視幼兒園宣導正確洗手防腸病毒。(教育部提供)首先,改善教保員待遇並非不可,但待遇調整不應忽略教師與教保員在專業培育及資格取得上的差異。幼兒園教師須經過師資培育、教育實習、教師資格檢定等程序,並面對教師甄選的競爭。這些制度不是為了區分身分高低,而是為了建立教育專業的門檻。若教保員薪資如此接近教師,卻未同步檢視兩者在資格、責任及專業要求上的差異,教師資格制度的意義勢必受到質疑。
其次,幼托整合的目的,應是讓教育與照顧相互結合、共同提升幼兒發展品質,而不是讓教育專業逐漸被模糊。照顧當然具有專業價值,但幼兒教育不只是照顧,還包含課程設計、教學實踐、幼兒發展評估及教育責任。台灣好不容易在公立幼兒園逐步建立專業化的教育體系,若政策只追求待遇接近,卻未清楚說明如何維持資格門檻與專業分工,恐怕不是進步,而是讓幼教走回過去重照顧、輕教育的老路。
更值得注意的是,非營利幼兒園的薪資制度一旦改變,未來也可能對公立幼兒園的人事制度產生連鎖影響。當不同職務的待遇日益接近,卻未同步檢視培育歷程、法定資格與工作責任,整體教育制度將面臨新的定位問題。政府不能只處理眼前的薪資需求,卻忽略長期制度可能付出的代價。
教育部應在修法前充分公開政策依據,評估薪資調整對教師資格制度、非營利幼兒園及公立幼兒園人事結構的影響,並給予社會充分討論的時間。改善教保員待遇與維護教師專業並非互相排斥,但也不能以模糊專業差異只追求齊頭式的平等。
幼兒的教育不只是照顧,還包含課程設計、教學實踐、幼兒發展評估及教育責任。(資料照)台灣幼教好不容易走向專業化,教育部更應守住這份得來不易的成果。真正的改革不是讓不同職務的薪資看起來更接近,而是讓每一種專業都獲得合理肯定,同時維持教育制度應有的資格、責任與分工。別讓一場薪資改革,成為台灣幼教專業化走回頭路的起點。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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