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公屋作氯胺酮毒品庫 市值1200萬警拘捕2女1男 包括2名僅15歲未成年少女
警隊毒品調查科行動組3D隊偵緝督察吳嘉煒表示,昨午(16日)警方於沙田一個公共屋邨進行反毒品行動期間,發現1男1女正在拆卸可疑紙箱,將箱內物品取出放入尼龍袋,並企圖搬入邨內一個單位。警員隨即截查兩人及搜查相關單位,再發現另一名涉嫌與案有關女子。整個行動中,警方共檢獲16包、每包約重2公斤共約32公斤懷疑氯胺酮。警員即場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2女1男拘捕。被捕2少女均為15歲,報稱學生,被捕28歲男子報稱無業。3人現正被警方扣查、周一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有人當時正拆卸相信由海外運入本港之貨物,內裝有的衣物包裹一大批思疑氯胺酮,疑有人企圖以大量舊衣物作掩飾。警方相信有人受販毒集團以金錢利誘而被招攬成為販毒工具。行動中,警方成功全數阻截該批毒品流入市場。
吳嘉煒譴責販毒集團將目標指向2名未成年少女,稱兩人年僅15歲,本應於學校讀書及與家人身邊成長,卻被販毒集團以金錢利誘,推上前線做收貨、拆貨、提貨角色。販毒集團將最大風險及最重刑責予年輕及無防備的少年身上。
警方重申對利用未成年人販毒,警方必定按情況會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56A條,向法庭申請加刑。
吳嘉煒又指公屋單位進行販毒等不法活動,有機會違反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可被立即終止租約及沒收公屋單位。警方藉此再次重申,販毒屬極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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