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防堵電子煙進校園 不能只靠罰則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近日宣布,自9月8日起全國將設置431處電子煙匿名繳交地點,供民眾無須留下姓名或個資,即可主動交出電子煙裝置。這項措施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法方向,未來若增列「持有電子煙」為處罰對象,民眾在緩衝期後仍持有電子煙,將可能面臨3萬元至10萬元罰鍰及沒入。此一政策顯示政府防堵電子煙流通的決心,也反映電子煙問題已從個人消費選擇,擴大成公共衛生、青少年保護與法制治理的綜合議題。
全國將設置431處電子煙匿名繳交地點,民眾無須留下姓名或個資,即可主動交出電子煙裝置。示意圖。(資料照)
電子煙在臺灣本已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但近年仍透過網路、社群平台與地下管道流通,甚至出現含有依托咪酯等管制或危害性成分的所謂「喪屍煙彈」,引發社會高度憂慮。國健署指出,電子煙可能釋放甲醛、乙醛、超細懸浮微粒與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對青少年腦部發展、學習能力、焦慮風險、肺部健康及癌症風險均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然而,電子煙治理若只停留在「禁止」與「重罰」,恐怕仍難以真正解決問題。原因在於,電子煙之所以能在青少年族群中擴散,並不只是因為法律罰則不足,更與同儕文化、社群媒體行銷、包裝口味設計、身分認同及壓力紓解需求有關。若政府只提高處罰強度,卻未同步強化教育、輔導與查緝網絡,青少年可能只是轉向更隱密的取得管道,反而增加健康風險與執法困難。
匿名繳交制度值得肯定。它提供使用者一個「退出機制」,避免民眾因擔心受罰而繼續藏匿電子煙。尤其電子煙內含鋰電池及化學液體,若任意丟棄,也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火災風險。透過固定收受點集中處理,不僅有助於降低流通量,也兼具環境安全意義。不過,這項措施能否成功,關鍵在於政府是否能讓民眾清楚知道交出電子煙比藏起來更安全。
近年仍出現含有依托咪酯等管制或危害性成分的所謂「喪屍煙彈」,引發社會高度憂慮。圖為警方扣下的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原料、製毒工具等證物。(資料照)
因此,政策溝通必須更細緻。政府應明確說明匿名繳交的程序、地點、期限與法律效果,避免民眾誤以為主動繳交仍會被追查。此外,學校、家長與地方衛生單位也應取得一致訊息,避免第一線人員對政策理解不同,造成學生或家長無所適從。公共衛生政策若缺乏信任,即使罰則再高,也未必能換來配合。
更重要的是,電子煙治理必須深入校園。對青少年而言,電子煙常被包裝成新潮、無害或紓壓工具,甚至透過社群短影音淡化健康風險。學校不應只以校規懲處學生,而應結合健康教育、輔導資源與家長合作,協助學生理解成癮機制與身體危害。若學生已出現使用行為,單純記過或責罰可能無法改變行為,反而應導入戒治諮詢、心理支持與同儕教育。
政府未來應補強,建立跨部會查緝機制,針對網路販售、社群廣告及境外寄送加強監管,從源頭減少電子煙流入校園;推動青少年友善戒治與輔導服務,使學生在不被污名化的情況下取得協助;強化家長與教師的辨識能力,提供簡明教材,讓家庭與學校都能及早發現、及早介入。電子煙問題表面上是菸害防制,實質上是青少年健康治理與數位時代風險治理的考驗。重罰可以展現政府態度,卻不能取代教育、輔導與源頭管理。唯有讓法律處罰、公共衛生、校園教育與家庭支持形成完整網絡,臺灣才能真正守住青少年健康防線,而不是只在問題擴大後才以罰鍰補救。
(作者為台北市民,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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