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扶助金新制上路 可同時申領學雜費減免補助
失業勞工的補助,新制的「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已經開始受理申請,只要是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有在學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都可以請領新制的「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金額從4000元到2萬6000元不等。
就業服務站裡,勞工朋友在工作人員的詢問引導下,依序填妥表格申請補助項目。勞動部體恤失業勞工和家庭成員,可以申領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的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只要是失業勞工在115年10月19日以前尚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以及有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和大專院校,都符合資格請領,金額從4000元到2萬6000元不等。
高雄市前鎮就業服務站站長洪靖亭表示,「每個月的初審大概是190件左右,每天大概有20、30位的民眾來辦理失業勞工的申請。」
高雄市勞工局勞工組織科科長黃俊榮說明,「舊制的部分,如果你曾經有申請政府相關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那只能擇一申請;那今年度這一學期開始全面開放。」
除了可申領原有的學雜費減免補助,現在多了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讓勞工獲得更多實質支持。如果失業勞工是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還可以加給扶助標準20%。
失業勞工表示,「學雜費和生活費我們負擔太大,這實質多少的補助,降低勞工朋友的負擔。」
失業勞工認為,「對經濟不好的家庭有一定的幫助,那我覺得也可以幫助每一個在學的學子。」
勞工局指出,已經簡化並加速申請程序,除了加強就業媒合外,也提供各項就業輔導補助訊息,希望協助失業勞工的生活,不致影響子女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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