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公聽會討論修貿易法 防堵高階晶片輸出中國
台灣作為半導體供應鏈重要一員,近年卻屢次爆發不法集團高階晶片轉運案件,為了防堵類似狀況,並回應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的承諾,立法院2日召開公聽會討論《貿易法》修法。因為過去高科技戰略性貨品輸出管制地區清單中,中國雖然有入列,不過管制貨品卻僅限於化學機械等12類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卻未列入積體電路、半導體晶圓關鍵材料等,形成管制缺口,也無相應的刑事處罰規定,經濟部正在研議整體配套作法。
海巡署人員仔細核對出口資料,基隆地檢署偵辦美超微高階AI伺服器遭非法轉運輸往中國,全案起訴8人。
近年隨著全球AI產業發展,台灣成為供應鏈重要一環,類似非法轉運案件也相繼出現。為了彌補現行出口管制漏洞,並回應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的承諾,立法院2日召開公聽會討論修法。
中經院第一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國臣指出,「半導體供應鏈或半導體安全韌性是變動越來越快,所以我們需要一個更緊急反映全球狀況的法規。」
依據現行《貿易法》第13條,高科技戰略性貨品輸出管制地區清單中,中國雖然有入列,不過管制貨品卻僅限於化學機械等12類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因此立委也提案增列第13條之2,將特定積體電路、半導體晶圓關鍵材料、零組件及製造設備入列,並修正提高處罰刑度與罰款;增訂防堵經第3地繞道轉運的反規避條款;針對違法之不當得利也修正為強制沒入。
國立清華大學法律科技研究所教授林勤富認為,「要達到這次13條之2的相關目的,其實可以透過主管機關以擴大公告的方式,來補足管制清單的部分,增設一個輸往大陸地區的高科技貨品清單。」
業界、法界看法各異,也有學者認為,《貿易法》13條已經有完善法源,以主管機關擴大公告方式更新名單更具彈性,也可增加限制品項空間。不過,實務上非法轉運難防堵,如何利用國際友盟共同防範也是重點。
政大國貿系副教授薛景文表示,「建議比較像是技術性的合作,我個人覺得是沒有必要說,把它拉成說一定要有什麼國際協定去處理。」
經濟部貿易署長劉威廉回應,「ART的經濟安全的部分也持續在跟美方強化合作,那這個部分大家相當的熟悉,其實我們就是要透過額外的監管措施,防止先進半導體跟相關設備流到關切的國家那邊去。」
經濟部證實,在ART承諾以及《貿易法》授權下研議相關配套作法,計畫透過額外監管措施、出口管制法規與美國法規保持一致,以及建立有效執法機制等多面向作法,鞏固全球信賴供應鏈的關鍵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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