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代步車闖快車道挨撞!和解來不及撤告往生 法官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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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翁車禍與林姓駕駛達成和解,但來不及撤告便往生,屏東地院予以林男免刑。(記者李立法攝)
80歲黃姓老翁騎乘電動代步車貿然闖進快車道,林男駕駛小客車來不及閃避撞上,導致老翁骨折及腦出血,送醫治療後恢復清醒,並與林男達成和解,但老翁還來不及撤告便因心臟衰竭死亡,屏東地院仍以過失傷害罪論處,法官認為林男已履行和解條件,不該再受到追訴處罰,故予免刑,可上訴。
黃姓老翁去年2月間騎乘電動代步車行經麟洛鄉時,貿然從慢車道切進快車道,後方小客車林姓駕駛閃避不及撞上代步車,導致老翁身上多處骨折及腦出血,林男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老翁送醫經過治療後恢復清醒,雖雙方都有過失,林男仍積極與老翁及其家屬達成和解,但老翁還來不及撤回告訴,便因心臟衰竭死亡。
檢方認為老翁並非一直待在醫院治療直至過世,期間有辦理出院並前往安養院就養,老翁死因難以認定是本件交通事故直接或間接所造成,自不構成過失致死罪行。
屏東地院審理後以過失傷害罪論處,認為該起車禍雙方都有肇責,林男已盡力彌補、賠償黃翁及其家屬所受損害,僅待黃翁依約具狀撤回刑事告訴,林男本可期待可獲宣告「公訴不受理」判決,卻因黃翁未及具狀撤回告訴即已死亡,實屬不可歸責於林男的事由,堪認顯可憫恕,依法諭知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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