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送米、現金買票 國民黨芎林鄉代候選人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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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新竹縣芎林鄉邱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長期以贈送白米及現金方式向選民買票,檢方拘提邱男及謝姓樁腳到案,並查扣現金1萬7080元、10斤裝白米5包及手機、帳務資料等證物,法院昨裁准羈押禁見。(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地檢署接獲情資,發現國民黨籍新竹縣芎林鄉邱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長期以贈送白米及現金方式向選民買票,檢方4日指揮檢警搜索2處,拘提邱男及謝姓樁腳到案,並查扣現金1萬7080元、10斤裝白米5包及手機、帳務資料等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兩人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昨(5日)獲法官裁准。
新竹地檢署指出,檢方日前接獲情資,指芎林鄉邱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疑似以贈送白米、現金等方式進行賄選。檢察官陳俊霖結合多名檢察官及刑事警察局、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橫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以及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共同追查。
專案小組於11月4日展開行動,兵分多路搜索2處,並拘提邱姓候選人及謝姓樁腳各1人到案,同時通知20名選民接受調查,現場及相關處所查扣現金1萬7080元、10斤裝白米5包、手機2支及帳務資料1批,進一步釐清金流與賄選對象。
檢方初步調查發現,邱姓候選人涉嫌從今年4月至10月間,以每月或不定期方式,交付選民每包價值約280元的白米,以及現金500元,藉由持續提供生活物資及金錢利益,換取選民在選舉中支持。從白米到現金,涉嫌以看似日常的人情往來包裝賄選行為,企圖逐步建立選票支持。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邱姓候選人及謝姓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涉及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日經法官裁定准許。
新竹地檢署呼籲,選舉應回歸政見、政策與服務競爭,無論現金、白米或其他禮品,只要涉及以不正利益換取選票,都可能觸犯賄選相關法律。民眾若遇到候選人或助選人員送禮、發錢買票,應勇於拒絕並保留相關事證,可撥打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提供線索。檢方強調,將持續結合檢警調力量查緝賄選,守護公平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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