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了!嘉義女童遭同學欺辱 父母蒐證提告獲賠還訂懲罰性違約金
嘉義縣一名國小女學生小C(化名),低年級時曾長期遭同班女同學大吼、挑釁,甚至曾被壓制在地板導致眼角臉部瘀青,小C雙親力挺孩子,長期蒐集證據,請律師向對方提告;今年6月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提出調解方案成立,小C獲得對方賠償3萬元,更訂下兩造在成年前任一方不得對他方騷擾侵害,違反將賠償懲罰性違約金20萬元的條款;小C母親說,盼以自身經歷告訴被霸凌者及家人,面對霸凌切勿隱忍或輕言放棄,勇敢留下證據並善用法律工具,維護孩子的權益。
「當孩子哭著說被欺負,甚至帶著傷回家時,我們就知道不能再抱持小孩子只是在鬧著玩的想法。」小C母親回想起為保護女兒走過的漫長法律途徑,充滿不捨。
2年多前,小C在學校開始遭受某位同班女同學的言語挑釁、排擠與肢體暴力。對方不僅在教室內對她大吼、翻白眼、甩外套,甚至曾將小C壓制在地導致臉部瘀青,以及踩踏其腳部致傷。小C因而出現極大的心理壓力與恐懼,甚至向父母哭訴希望警察能把對方抓走。
小C雙親起初嘗試透過學校進行調和與申訴,但對方家長態度強硬,認為僅是幼童間的爭執;學校的處理機制也難以徹底解決問題,調和後沒幾天霸凌行為再次發生。看著原本開朗的女兒情緒接近崩潰,小C雙親決定不再忍耐,「孩子是我們的底線,如果連父母都不站出來,還有誰能保護她?」
在律師的建議下,小C雙親開始詳細記錄孩子每一次衝突發生的時間、地點與對話,並留存與老師反映問題的聯絡簿紀錄、心理諮商證明與醫院驗傷單;歷經長達約1年的時間蒐集各項證據後,小C雙親決定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將對方及其法定代理人告上法庭。
訴訟歷時約1年,面對繁複的法律程序,小C雙親堅定陪伴女兒。最終嘉義地方法院法官以職權提出方案,兩造達成調解,被告家長需給付賠償金,並訂下條款,承諾至兩造成年為止,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侵害或無故接觸,若有違反將須支付高額懲罰性違約金。校方也持續協調,讓雙方在學校日常活動中避開彼此,降低接觸機會。
小C母親回想2年來的心情,「頭髮都白不少,晚上也睡不好」,過程中孩子與自己甚至會懷疑「是不是我做錯了?」、「會不會是女兒做錯什麼?」然而她也告訴自己和女兒,「錯的不是被欺負的人,錯的是欺負別人的人」。
此案已告段落,小C母親說,賠償金額遠不足以支付律師費,但重要的是為孩子爭取到公道與安全的學習環境,雖然仍需面對兩造生活圈、學習圈相近的擔憂,但她願意與女兒站在一起,成為堅實的後盾,更以自身經驗鼓舞更多受害者家庭,「面對霸凌別害怕孤立無援,拿起法律武器,保護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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