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不副署長者免健保費修法 列弱勢保障缺口等3大問題
立法院上(10)月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明定65歲以上、所得稅率未達20%的長者,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行政院今(6)日表示,由於新法可能影響6.6萬名中低收入長者醫療補助,且預估每年將新增約400億元財政負擔,另涉及《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因此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
立法院上月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法,明定65歲以上、所得稅率沒有達到20%的長者,未來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行政院今日表示,院長卓榮泰決定對本次修法不予副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本次修法涉及三大問題,包含刪除部分醫療補助法源,導致經濟弱勢老人醫療保障出現缺口;增加鉅額財政負擔,有違代際正義;以及侵害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劃及提出預算之權,已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李慧芝進一步表示,此次修法刪除「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以及「健保不給付的醫療費用(自費醫療)」2類補助的法源依據,共將影響6.6萬名中低收入長者,這些弱勢長輩並非《社會救助法》救助對象,在《老人福利法》補助法源遭刪除後,不但既有醫療保障受損,甚至可能因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而陷入更嚴重的經濟困境,悖離《老人福利法》照顧弱勢老人宗旨。
此外,本次修法由個別立法委員提案,並經特定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後通過,過程中未與行政院事先共同研議,也未具體說明新增支出的財源或妥善規劃所需經費,已侵害行政院的施政權及預算權。
李慧芝並補充,新法幾乎沒有實質排富效果,超過8成以上65歲長者都能免除健保費,預估每年須新增約400億元經費,但公共資源有限,應優先照顧最有需要的經濟弱勢族群,而非採取普遍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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