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立院儘速通過菸防法修法 禁持電子煙入法以杜絕喪屍煙彈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2026)年7月已在立法院初審通過,首度將「持有」電子煙納管,最高可開罰10萬元,不過至今尚未完成三讀;反菸民間團體今(19)日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不分黨派,本會期儘速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因為只要法律不三讀,全國4萬名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就多一天陷在喪屍煙彈的高度風險中。
反菸民間團體19日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朝野不分黨派,這個會期儘速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因為只要法律不三讀,全國4萬名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就多一天陷在喪屍煙彈的高度風險中。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如果三讀沒有通過,這些東西我們針對於毒品毒駕,還有依托咪酯這些的持有的問題,它就沒有辦法解決。」
民間團體指出,雖然衛福部國健署從今年9月起、在全國432處設置電子煙回收桶,上路一個月來,累計回收電子煙633公斤,約1.2萬支電子煙。但回收桶是權宜之計,不是制度,必須完成修法,將持有電子煙納管開罰,最高可罰10萬元,才能有效杜絕電子煙亂象,讓兒少健康受到保護。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郭斐然指出,「是因為青少年的腦部還沒有發育成熟,所以尼古丁的易感性會比較高,最主要是影響到所謂的注意力跟衝動控制,甚至認知學習呢,這些都會受到影響。」
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包含在校園裡頭如何來執行,也跟教育部進行了一些討論溝通,那麼在地方上怎麼執法,人力的部分我們也會編列相關的預算。」
另外菸盒警示圖文比例,民間團體也認為應從現行50%提高到85%,跟國際接軌,藉此提高戒菸動機。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已經和地方政府、教育部等單位討論執行配套措施,未來也會編列預算增加地方查緝人力,但必須先有法源,才能有效擴大查緝與落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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