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女客控遭調酒師「硬頂」2分鐘 男友揚言不報警就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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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在酒吧喝完酒跑去廁所催吐,怒控李姓調酒師猥褻,但法官認定罪證不足判無罪。示意圖(資料照)
正妹小佩(化名)在酒吧喝完酒跑去廁所催吐,指控遭李姓調酒師鎖門強吻並以下體頂撞猥褻,但法官認定全案僅女方單一指述且缺乏補強證據,判決李男無罪。
判決指出,小佩於2024年9月1日凌晨4點與友人至高雄某酒吧消費,一行人一路喝到早上8點多,小佩跑去廁所催吐。小佩事後指控訴,她在廁所催吐時,李姓調酒師隨後進入廁所並將門鎖上,突然將她抱住強吻,甚至以勃起的下體頂其私處長達2分鐘,直到她奮力掙脫才脫身,憤而提告強制猥褻。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李姓調酒師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因小佩進廁所太久,店內僅有兩名員工,他才與小佩的友人前往查看,他看見小佩嘔吐踉蹌,僅拍背安撫並作勢攙扶,絕無鎖門或任何猥褻行為。
法官當庭勘驗現場影片,發現調酒師確實僅有拍背安撫的舉動,且友人當時在門口拍攝,調酒師沒有鎖門阻絕外人,加上同行友人證詞前後不一,男友甚至曾坦言「不報警就分手」,因此認定被害人的指述不得作為認定犯罪的唯一依據,判決李姓調酒師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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