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騎士撞違停車身亡 車主過失致死罪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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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黃姓男子去年8月27日在嘉義市友愛路慢車道左側違規停車,3天後一名男機車騎士行經該條道路,因閃避不及追撞到該輛汽車,人車倒地,男騎士受傷送醫救治仍不治,嘉義地檢署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黃男,嘉義地方法院審酌黃男與男騎士家屬達成調解並賠償,判刑5月,緩刑2年。
檢警調查,黃男去年8月27日在嘉義市友愛路的西北側慢車道左側停車,8月30日蔡姓男騎士騎機車沿著慢車道順向行駛,因閃避不及,追撞黃男的轎車,人車倒地後,受有頭部鈍性撞擊外傷、外傷性腦出血、左肋第2至第8肋骨骨折等傷害,送醫救治,9月25日併發肺炎,多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黃男否認犯行,辯稱現場前、後都有車輛,整排都是車輛,不是只有他1人妨礙車輛通行。
嘉院審理,依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認為蔡男騎機車行經設有快慢分隔島路段,未注意車前狀況,擦撞黃男占用慢車道停放轎車,為肇事主因,黃男過失行為為肇事次因,審酌黃男後來坦承犯行,並已與蔡男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5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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