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出獄又吸毒持刀傷人 3殺人未遂罪均改判無期徒刑
苗栗縣邱姓男子10年前,曾持剪刀在超商隨機傷人,出獄不到7個月,去(2025)年10月吸毒後,又持刀刺傷2名國小女童及1名路人,一審依3個殺人未遂罪判處29年徒刑。台中高分院今(29)日二審宣判,認定邱男難以矯治、再社會化可能性偏低,有長期與社會隔離必要,因此撤銷原判決,3罪均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員警射擊電擊槍後,衝上前將邱姓男子壓制逮捕。去年10月2日下午3時許,邱男吸食毒品後持刀出門,在苗栗市社寮街一帶隨機尋找攻擊對象,先後攻擊2名國小女童及1名見義勇為的林姓民眾,3人都受刀傷送醫。
法院一審依3個殺人未遂罪,判處29年徒刑,但二審撤銷原判決,3罪都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劉長宜表示,「被告長期情緒管理以及衝動控制能力欠佳,在可預見的未來,實在難以期待,透過監所對其為有效的矯治改善,被告雖然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是實際上並未賠償損害,將來也難以期待有賠償的可能。」
二審合議庭指出,邱男只因心情低落,就在放學時段於公共場所無差別持刀殺人,攻擊對象包括多名兒童,手段殘忍;而邱男本身情緒管理及衝動控制能力欠佳、加上長期施用毒品,性格及行為模式均已明顯僵化、固著,難以期待改變,再犯風險甚高,認為邱男再社會化可能性偏低,因此改判。
苗栗縣民認為,「那麼危險的人,然後一直在累犯,怎麼知道這個人他沒有殺死,下一個人他會不會被殺死,然後每天就處在很危險的狀態。」
另一名縣民提及,「他上次出來的時候,造成那麼大的傷害,他是累犯,那如果在這過程當中,他又可以再出來的話,那這樣子誰要去承擔,後面可能帶來一些很大的傷害。」
不少民眾支持二審改判邱男無期徒刑,而此案中林姓被害人的女兒則透過文字,感謝法官有看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把29年徒刑改判無期徒刑,也希望此判決能夠維持到最後,不再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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