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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28, 2026

撿根香腸要吃牢飯!歐吉桑機車暴衝撞暈婦人 撂髒話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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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姓歐吉桑在市場為撿香腸致機車暴衝撞傷攤商,竟飆罵髒話棄車落跑。台南地院依過失傷害判拘役50天、肇逃罪判刑8月。(記者王捷攝)

騎車去市場的馬姓歐吉桑為撿掉在地上的香腸,疑似失去重心整輛機車暴衝,壓傷擺攤婦人,他罵完三字經後棄車逃逸。台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而肇事逃逸罪判處8個月。

今年1月上午,馬男騎車到東區崇晦市場買臘肉與香腸,因香腸掉在地上,他彎腰去撿導致車輛暴衝,直接撞進隔壁攤位,造成擺攤的葉姓婦人遭機車重壓倒地,有腦震盪及背部挫傷。豈料馬男肇事後非但沒有協助救護,反而罵完髒話就落跑。

葉女丈夫作證指出,當時看見馬男的機車衝過來撞毀整座攤位,妻子被壓在車下痛苦難耐,馬男連機車與剛買好的食材都不要了,拔腿就跑。馬男到案後全盤否認,還對醫院診斷葉婦的傷勢「半信半疑」,他自認沒有撞到人,車禍後自己頭痛想吐,是經過葉女同意才回家吃藥休息,並有交代隔壁攤商幫忙照料。

法官審理指出,葉女倒地後意識模糊,緊急由救護車送醫,絕不可能同意肇事者離去;馬男連機車與香腸、臘肉都丟在現場,足見逃逸時神色倉皇。此外,馬男雖然說自己身體不舒服,但事隔7小時才前往急診且僅受輕傷,完全不符合緊急避難要件,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馬男逛市場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犯後否認卸責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欠佳,考量其無前科,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可以易科罰金,但肇事逃逸部分是判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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