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的悔过假释与黄之锋的十年重判 香港国安法在司法实践中的「棍棒与胡萝卜」

香港《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的提早获释与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重判 10 年监禁,被外界普遍视为香港国安法在司法实践中「棍棒与胡萝卜」奖惩并行策略的典型展现。这两起几乎在同一时间点浮上台面的《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件,向外界释放了截然不同的政治与司法讯号,配合即能提早获释,若坚拒则可能被持续留在狱中。
张剑虹的假释
日前《苹果日报》前社长、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出现在《香港凤凰卫视》专访中,报导中国惩教署举办了一日湾区体验交流团,安排参加者到深圳参观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及科技企业等,而其中一名参加活动的更生人士就是张剑虹。
今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依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判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9人罪名成立。其中包括张剑虹,他被判6年9个月。黎智英则被重判20年。
张剑虹原定将在2028年3月才刑满出狱,但据电视专访,张剑虹参加了更生人士的内地体验团,并向电视台表示自己对其罪行「好懊悔」,且自己作为中国人,对于能够体验到国家强大和科技发展好而感到骄傲。
据《BBC》报导,除了张剑虹,据报至少还有3名因《香港国安法》入狱的人士,亦已提早获释。但香港惩教署表示,未有确认张剑虹等人是否已获释,且BBC致电张剑虹手机也无人接听。
分析人士指出,国安案件的被定罪者要提早获释,或需主动配合政府,在亲官方媒体认错。而官方交流团,除了有宣传效果,也是向释囚展示一种会被监视的威慑作用。但这也让外界关注黎智英能否同获假释机会。
黄之锋的重判
然而,反观已被关押近6年,原订将于2027年1月出狱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则在5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再被判囚10年。黄之峰上个月刚满30岁,自2020年底起因不同案件入狱,至今已在狱中待超过六年。他目前正就「民主派初选47人案」服刑,新增的10年刑期,其中2个月2日与「47人案」同期执行。据港媒估算,他的出狱时间将延至2036年11月。按此时程计算,24岁入狱的他如今已30岁,若在狱中预计长达16年,出狱时已40岁。
香港检方指控黄之锋与和流亡英国的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多次赴欧美游说国际制裁港府,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黄之锋的辩护团队主张,《国安法》生效后,黄之锋参与国际游说的程度有限,而本案相较黎智英案情节轻微,请求法院以低刑度判决。但法庭最终认为,黄之锋属于「罪行重大」。宣布刑期前,《国安法》指定法官谭耀豪甚至花费一个多小时解释量刑理由。
香港国安法的棍棒与胡萝卜
香港《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的提早获释与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重判 10 年监禁,被外界普遍视为香港国安法在司法实践中「棍棒与胡萝卜」奖惩并行策略的典型展现。这两起几乎在同一时间点浮上台面的《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件,向外界释放了截然不同的政治与司法讯号,配合即能提早获释,若坚拒则可能被持续留在狱中。
分析人士指出,张剑虹被假释展现了香港国安体制下的「出路」。曾经在2021年被港警逮捕时仍大声叮嘱员工「大家要顶住」,如今选择完全配合政府、转为污点证人、并在亲官方媒体上公开悔过认错,即有机会获得大幅减刑及提早假释的政治「优待」。
然而,作为长期以来香港民主运动的指标性人物,黄之锋即便认罪,若无做出符合官方预期的实质政治「悔过」或指证他人行为,仍会面临国安条文下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黄之锋被重判是继黎智英后,第二宗在香港被起诉「勾结外国势力」罪的案件,也是黄之锋第二宗涉及《香港国安法》相关的案件。港府对此甚至表示欢迎法庭的重判。这也象征着体制对于「不配合的标竿人物」将采取毫不妥协的棍棒痛击。
台湾媒体《报导者》指出,中研院社会研究所客座研究员陈健民认为,黄之锋被重判代表中共要用尽所有方法把他留在监狱里头,这个政治动机太明显。至于港府选择以勾结外国势力的罪名再指控黄之锋,用意在于证明,没有人民「真的反对政府」、「他们都只是海外敌对势力的工具」。
国际特赦组织对此也表示,港府当局在黄之锋原定刑期获释前数月才新增定罪手法残酷。且这反映《国安法》控罪可被「反覆动用」,使特定政治犯持续留在狱中。
网友们又是如何看待香港国安法的奖惩并行策略?
网友@撒手锏发帖说,香港前壹传媒行政总裁、《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被判监禁六年九个月,原定2028年获释的他已以「更生人士」身份参加香港惩教署组织的深圳体验团,显示他可能已提前出狱。香港惩教署10月31日举办今年第四次内地体验团,安排已获释的更生人士前往深圳。一行12人参观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及科技企业百度,并试乘自动驾驶车辆。张剑虹受访时说,看到内地无人驾驶技术感到兴奋,身为中国人,能够体验到国家强大的科技发展,感到十分骄傲。张剑虹在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中,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并担任控方共犯证人。看来当证人有立功表现。
网友@韬闻阿铁说,大汉奸黎智英的同伙张剑虹,已经出狱了,到深圳 「参访」,说刷新认知。简单的说吧,改是不可能改的,只是为了未来能继续赚钱。
网友@Janus发帖说,被指「勾结外国势力」而坐牢、原定2028年3月出狱的前《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近日获提早释放,更以惩教署「更生人士」身分参加深圳交流团,接受党媒访问。张剑虹除了赞扬中国科技发展,声称身为中国人而骄傲外,还做了一场「电视认罪」,为2019年抗争表示懊悔。 类似的「思想改造」宣传,近年在香港已见怪不怪。 例如2020年因驾驶插有「光时」旗电单车撞向警员的唐英杰,被控煽动分裂及恐怖活动,本来判囚九年,其后多次被安排出镜忏悔,据报道也获准提前释放了。搞这类政治宣传,看网民反应,就知道根本徒具形式,实际影响是零。若非令人更鄙视这个政权的话。共产党统治中国后,一直锲而不舍搞「思想改造」,但从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角度去看,靠恐吓和强迫的「改造」往往只会适得其反。
网友@南归孤夷发帖说,这个黄之锋让它牢底坐穿都不为过,它曾与美国领事官员勾结发动暴乱,那时候的香港就是被这群垃圾搞乱的,不重判不足以形成威慑,因为现在还有不少蟑螂蠢欲。
网友@星光依旧如初发帖说,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更没有法外之地。黄之锋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再被判10年,这不仅是司法公正的体现,更是对所有试图挑战国家底线者的严厉警示。此前他已因其他国安罪行服刑,如今在狱中再加刑,说明其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国安法实施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充当境外反华势力的「马前卒」,这种顽固行径必然付出沉重代价。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声明很明确:重判是捍卫国安法治尊严,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遭严惩。这也再次印证了「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前提,就是必须筑牢国家安全的防线。身为一般人,我们或许不常接触这些宏大叙事,但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看清那些所谓「民主自由」幌子下的真实目的,才能不被误导,不被利用。
网友@孤烟暮蝉发帖说,黄之锋再判十年,我好喜欢香港这种判罚。一次接一次第判,没有什么合并执行,每次刑期快到了就续杯一次。在希望和绝望之间来回折腾,太好玩了。
网友@事情没那么简单发帖说,好奇在香港人眼中黄之锋是怎样的人?我看微博上全是痛骂他,还恭喜续杯,说判太少了应该终身监禁甚至枪毙,为什么中国人那么痛恨他呢?
网友@一叶落英发帖说,黄之锋再被重判十年。正如黎智英不会被释放,一切都是政治报复,伤痛、愤怒难免,但不意外。最意外的,是黄之锋的求情信中,有以下一段:一名国安人员表示他与我是「敌人」,并感叹因我而失去了许多朋友。我(之锋)回应道:「你不是我的敌人,我们都是香港人,彼此之间不存在对立。」我觉得这段话,很有趣: 一名执法人员,有人犯法,你去执法,那是你的工作。罪犯不是你的敌人,是公义的敌人。用这种敌我思维的话,所有犯罪的人都是你的敌人?你的敌人真是多不胜数,犯罪的休班警是你的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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