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指部中士「1人分飾4角」 14分鐘搬走國庫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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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後指部邱姓中士「一人分飾四角」,14分鐘搬走國庫60萬元。(翻攝google地圖)
高雄市後備指揮部邱姓中士動員士(已退伍)因投資失利欠下巨債,竟趁主計主任不注意,大膽竊取單位的金融卡,並在短短14分鐘內,靠著掌握長官和同事的帳號密碼,一人突破四層網銀控管機制,挪走60萬元公帑去炒期貨,事後他認罪還錢,被法官輕判緩刑4年。
判決指出,26歲邱姓中士去年1月至9月支援後指部主計工作期間,具備核銷、登打傳票及代理出納等權限。同年9月4日,他趁隙竊取主計胡姓主任保管的金融卡,隨後在短短14分鐘內,連續登入出納、審核、核定及放行等四個系統 。
邱男利用掌握的同事與長官帳號密碼,無視「各層負責人員不得為同一人」之規定,偽造各級核准紀錄,將60萬元公帑匯入邱姓友人的郵局帳戶,隨後再轉入兩人共同管理的期貨帳戶進行投資,直到出納人員察覺有異,全案才東窗事發。
檢方偵查時,邱男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系統卡頓、操作錯誤」,眼見瞞不住,又改口說是為了「救助想自殺的女性友人」,但檢察官翻開對話紀錄,發現邱男曾要求友人:「先給我撐過這個時間。」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邱男坦承犯行,並主動歸還60萬元,法官認為他身為軍人,本當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受國家栽培,應不負國家及職務所託,竟為貪圖個人私利犯案,考量他知錯認罪,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因此依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另宣告緩刑4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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