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老爸搞地下匯兌!10個月狂洗5千萬 兒子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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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提供帳戶供父親經營兩岸地下匯兌,短短10個月,匯入金額高達新台幣5000萬餘元。法院依李違反銀行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記者林嘉東攝)
新北市李姓男子被控協助父親經營兩岸地下匯兌,提供個人銀行帳戶給父親使用,短短10個月,匯入金額竟高達新台幣5000萬餘元。基隆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未從中獲利,犯後態度良好,依李男犯銀行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但須支付公庫40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自2021年3月中旬至2022年1月底,提供帳戶供父親(另由檢警偵辦中)使用。李父在兩岸間與他人議定匯換金額後,指示客戶將款項匯入李男帳戶,再由李男依指示提領或轉匯。經法院核算,該帳戶在短短10個月,匯入的地下匯兌總金額高達5020萬2338元。
同案另1名新北市林姓男子也被控與李父合作,透過人頭帳戶幫我國廠商與中國業者進行人民幣與新台幣換匯,從中賺取匯率價差,累計共獲利1萬500元,案發後已全數繳回犯罪所得。
合議庭審酌,李、林2人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以提供較銀行牌價優惠之匯率對外招攬客戶,利用匯款、收款兩端銀行間不同的匯率,從中賺取匯差等報酬,影響國家金融秩序,惟考量2 人均坦承犯行,李男銜父命,經手金額雖大,但未從中獲利;林男則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李、林2人犯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各判處2年與1年8月徒刑,均獲判緩刑,但須分別支付公庫40萬元與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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