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滿週年 災害促修災防法劃分權責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至今屆滿一週年,這場複合型災難共奪走19條人命、5人失聯,成為台灣近年最嚴重的土石流災情。從疏散撤離到權責歸屬都掀起質疑,災後記取教訓,進行演練強化應變,也促成中央提出《災防法》修法,劃分權責管轄、明定專人專職化。但考驗緊接而來,新出現的萬里溪堰塞湖,成為災後首次實戰驗收,也檢視防災整備是否仍有不足。
警車緊急出動,在街區大聲示警,但洪水瞬間宣洩,來得又快又急,災民逃生不及。去年9月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釀成嚴重死亡災情。
檢方災後發動搜索,起訴光復鄉長林清水,指控他撤離不力、浮報疏散人數,質疑這起洪災不只是天災,甚至涉及人禍。
當初權責區分也讓中央、地方爭論不休。就怕洪災再現,災後曾舉行防災演練,涵蓋花蓮光復、萬榮、鳳林,模擬馬太鞍溪堰塞湖再度潰決的應變機制。演練後才隔2個月,舊威脅未解決,新的危機又浮現,就是今(2026)年6月出現的萬里溪堰塞湖。
萬榮鄉長梁光明表示,「剛開始不太熟練,是什麼標準、什麼紅色警戒,我們都還不曉得。現在目前是沒什麼困難,要廣播,也要讓我們村民都預知,提醒他們自己要做警覺。」
新的堰塞湖來襲,再度拉響警報。記取上回災害教訓,地方嚴格疏散保全戶;當災害步步進逼,廣播預警尤其不可或缺。
公視記者陳冠勳指出,「就怕出現極端降雨,突然又有洪災,要即時通知撤離,廣播成了重中之重,能在第一時間傳遍整個村落,同時搭配細胞簡訊及時發送。而記者來到萬榮與鳳林採訪這日,也收到了災防告警訊息,提醒禁止進入警戒區域。」
時至今日,萬里溪堰塞湖尚未潰決,但河道內仍維持紅色警戒,並加強運用細胞簡訊示警。只是天災難以預測,現實面也衍伸防災新課題。
鳳林鎮長林建平指出,「我們總共撤離了3次,最長的1次12日。保全戶什麼事都不能做,只能待在我們的收容所。但是那些依親呢?你依親的人你可以到親戚家裡叨擾多久?事後來講,我是覺得中央、縣府跟我們地方,這個中間的連結有很大的一個落差。」
堰塞湖災後檢討中,花蓮縣政府協助公所重新盤點保全戶、配合中央處理土砂,並建立明確的跨局處溝通;行政院則提出《災害防救法》修法。
內政部消防署主秘鄭志強說明,「為了讓這個指揮體系能夠垂直一致化,所以我們這一次明定了,中央、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公所的應變,都必須要採功能分組來運作。」
修法劃分堰塞湖權責管轄,也訂出公務機關需設「災防長」、專人專職化,公所應設災防協作中心。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盈豪認為,「部落端在災難後的第一時間,他們就有反映,反而是公部門慢半拍。到底怎麼樣讓政府的災防資源,真正可以充分跟民間、社區部落充分合作,這是未來《災防法》很需要銜接起來的,而不是只有寫一個防災協作中心。」
花蓮縣行研處新聞科長李冠霆提到,「在面對災害,以往他們,其實我們都是屬於任務編組,未來變成要有一個專責單位。那其實各地方政府或是公所來講,各單位他本來就有他應有的權責業務,那以這一塊新的業務要怎麼樣,要由哪些人來處理,我覺得是未來一個難題,那也是希望有相對的人力來做支應。」
馬太鞍溪堰塞湖災難前所未見,沖毀家園,也沖出制度漏洞。從人力、民間參與到跨單位聯繫,至今都有檢討聲音,各個環節仍須再檢驗,因為每一次防災決策,都牽動民生、交通,更攸關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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